在App上点「同意」签的竞业协议算数吗?
简答:可能算数。武汉中院判过:老师在公司App上阅读后点击同意、确认、提交了竞业协议,形式上和电子签名法的要求不一致,但老师没有证明不是本人操作,协议被认定有效;老师入股同类公司构成违约,违约金判了2万元。
案例:手机上点了「同意」
蘧公孙(化名)是某会计咨询公司的一线授课老师。他通过公司的课堂App阅读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点击了同意、确认、提交。后来他成为一家同类财税公司的登记股东。公司要求按24个月工资支付违约金。
他的说法是:App上的签署不符合电子签名法,协议无效;自己只是普通老师,不是竞业限制对象;只是投资入股,没参与经营。
武汉中院二审认为:
- 点击同意的方式和电子签名法规定的形式不符,但他没有证据证明不是本人所为,可以认定双方签了协议,协议有效;
- 一线老师掌握教案、教学方法、生源拓展等情况,属于竞业限制对象;
- 作为同类公司股东,属于自己开业经营同类业务,构成违约;
- 公司没有证明业绩下滑与他有关,24倍工资过高,违约金酌定为20,000元。一审原本没有支持违约金,二审改判。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线上签署能不能对员工产生约束,关键在于能不能确认是本人操作。员工想否认,要拿出证据,比如账号被他人使用的记录,光说「形式不合法」不够。另外,「只是投资不参与经营」的说法,本案没有被采纳。
依据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约定和范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约定,未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影响效力。
实务提示
- 入职时在App、OA里同意的协议,截图或下载保存原文。
- 在职期间入股、投资同类公司,也可能被认定为竞业。
- 被追违约金时,可以要求公司说明损失,并就数额提出意见。
常见问题
电子签的劳动合同或协议有效吗?
采用可靠的电子签名、能确认是本人意思的,一般有效。形式有瑕疵时,要看能否证明是本人操作。
只是入股、不参与经营,也算竞业吗?
本案中成为同类公司股东即被认定违约。具体还要看协议怎么约定。
普通老师也能被约定竞业限制吗?
能接触教案、生源等保密信息的,法院可能认定属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判例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01民终9099号民事判决书,2020-11-12(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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