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职期间开同类公司,没拿竞业补偿也要赔违约金吗?
简答:要赔。竞业补偿是离职后才按月支付的,在职期间违反竞业约定,不能拿「没给补偿」来抗辩。武汉中院判过:区域管理人员在职时投资设立同类公司,公司按24个月工资主张32.6万元违约金,法院认定违约,但只判了2万元。
案例:区域负责人在职时开了同类公司
鲍文卿(化名)在某会计咨询公司任区域负责人、区域管理教练,月工资13,599元。他通过公司系统在线签了《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在职期间,他和同事一起投资设立了一家经营范围有竞争关系的财税公司,担任股东、监事。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按离职前12个月平均工资的24倍主张违约金326,376元。
一审认定违约,酌定违约金20,000元。武汉中院二审维持:
- 公司提交的证据能证明他签了协议,他说不是本人在线操作,没有证据;
- 他是管理人员,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 他是在职期间违约,不存在「公司不付补偿却要求付违约金」的问题;
- 公司没有证明业绩下滑和他的行为有因果关系,24倍工资过高,20,000元属于法院自由裁量范围。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很多人以为「没拿竞业补偿就不受约束」,这只适用于离职后的竞业限制。在职期间拿着工资又去做竞争业务,即使没有单独的补偿,约定照样算数。不过违约金仍可请求调整,本案从32万多元调到了2万元。
依据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约定、人员范围,包括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四条: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在职期间的竞业限制约定,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的,不影响约定的效力。
实务提示
- 在职期间想创业、入股,先翻一下合同和协议里有没有在职竞业条款。
- 在线点击签署的协议也可能被认定有效,签之前看清内容并留存原文。
- 被追违约金时,可以要求公司说明损失,并就数额是否过高提出意见。
常见问题
普通员工在职兼职,也受这条约束吗?
解释(二)第十四条针对的是高管、高级技术人员和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普通员工兼职是否违约,要看具体约定和对本职工作的影响。
在职竞业的违约金能约定多少?
法律没有固定标准,约定过高的可以请求调整。本案约定24个月工资,法院判了2万元。
离职后还要遵守吗?
要看是否另外约定了离职后的竞业限制,以及公司是否按月支付补偿。可参考竞业限制没有给补偿,还要遵守吗。
判例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1)鄂01民终1669号民事判决书,2021-04-07(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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