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在公司手里,员工就不用举证了吗?
简答:不完全是。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与争议有关、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用人单位要提供,否则承担不利后果;但员工要先证明自己的基本主张。武汉中院判过:没有考勤的销售经理主张一直上班到11月,只有自己发的解除通知,没被采信;提成也因证据不足被驳回。
案例:销售经理的离职时间和提成
钱青(化名)2018年1月入职某机械销售公司湖北分公司任区域销售经理,没有考勤。公司说他2018年8月离职,他说自己一直工作到2018年11月9日,那天向公司发了解除通知。他要求按11月解除计算工资,并支付业绩提成86,700元等。
仲裁确认劳动关系8月31日解除,支持了7、8月工资和经济补偿6,000元。武汉中院二审认为:
- 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要求单位提供它掌握管理的证据,但他没有考勤、也没有证据证明8月后还在提供劳动,只拿自己单方发出解除通知的时间作依据,不予采信;
- 他依据的提成制度写明适用2012年至2015年,他2018年才入职;即使适用,也要以集团核算数据为准,他的庭审笔录、录音不能证明计算方式和金额;
- 报销款没有证据证明已经审核通过,交通费没有发票,不予支持。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证据在公司」不等于员工什么都不用拿。考勤、工资表这类单位管理的材料,可以要求单位提交;但单位确实没有的,或者员工主张的事实本来就该自己证明的,还要员工举证。销售人员要提成,最好在职时就留存提成规则、业绩确认邮件、回款记录。
依据的规定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不提供的承担不利后果。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实务提示
- 外勤、销售岗位没有打卡的,平时保存工作群消息、客户往来、出差票据。
- 提成要看清适用的制度文件和核算方式,业绩确认最好有书面记录。
- 仲裁时可以申请要求单位提交考勤、工资表,参见加班的证据怎么收集。
常见问题
公司不交考勤表,会怎样?
考勤表属于单位掌握的证据,劳动者有初步证据、单位拒不提交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
离职时间怎么证明?
工作记录、最后一次工资发放、交接单、离职证明、工作群退群时间等都可以作为证据。
发票丢了,报销款还能要吗?
要有其他证据证明费用真实发生、与工作有关,且符合公司报销规定。
判例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01民终8450号民事判决书,2020-10-20(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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