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补偿金要交税吗?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免个税,和工资混在一起扣了税的,公司要补

简答: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的部分,不交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才交,而且现在单独计税、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武汉中院判过:公司把7,250元补偿金和最后半个月工资合在一起报税,多扣了个税,法院判公司补足少发的补偿金1,257.86元。

用武汉经济补偿(N / 2N)计算器算一算

案例:补偿金和工资一起报税,被多扣了税

王文举(化名)2017年3月进入武汉一家电商公司,约定转正月工资14,500元。6月公司以严重违纪为由辞退他。武汉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公司支付经济补偿7,250元。

8月公司打款时,把这7,250元和他5月26日到6月15日的工资9,359.09元合在一起,作为一笔收入申报个人所得税,扣了个税1,807.71元,他实际拿到的补偿比7,250元少。他起诉要求公司补足。

武汉中院认为:

  • 这7,250元是因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内,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 公司作为扣缴义务人,把补偿金和工资一起申报,导致他没足额拿到补偿,应当补足;
  • 按当时的规定,只就工资部分算税:(16,609.09-7,250-334.85个人社保-3,500)×20%-555=549.85元;公司实扣1,807.71元,多扣的1,257.86元应由公司补给他。

二审判决公司支付补偿金差额1,257.86元。同案还改判了加班费,那部分这里不展开。

旧规定和现行规定

法院当时适用的是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工资部分按当时3,500元的减除费用、月度税率表计算。

2019年个税改革后,现在按《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执行:3倍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工资部分现在按累计预扣法预扣,基本减除费用是每年6万元。

「补偿金3倍以内免税、公司不能和工资混在一起多扣」这一点,在现行规定下没有变化。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拿到补偿金后,对一下工资条或个税APP里的申报记录:

  1. 补偿金是不是单独按「解除劳动关系一次性补偿收入」申报的,而不是并到当月工资里;
  2. 补偿金总额有没有超过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的3倍,没超过的,个税应该是0;
  3. 如果被多扣了,可以先找公司更正申报,也可以在仲裁、诉讼中把差额作为未足额支付的补偿一起主张。

依据的规定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第五条第(一)项: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的情形和计算标准。

实务提示

常见问题

「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按哪个数?

由当地税务部门按统计部门公布的口径确定,武汉按湖北或武汉公布的数据执行,具体以税务部门答复为准。可以拨打12366问。

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N)也免税吗?

164号文列举的是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违法解除的赔偿金能否按这一项处理,各地税务口径不完全一致,拿到钱之前可以先问当地税务部门或拨打12366确认。

判例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鄂01民终1842号民事判决书,2018-04-23(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本页根据法院公开判决整理,当事人均为化名,仅供了解裁判思路,不构成法律意见;个案结果取决于具体证据和当地裁判口径,以当地为准,也可以拨打12333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