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日加班费1.5倍怎么算?按什么工资、除以多少天
简答:工作日延时加班按小时工资的150%算:月工资÷21.75天÷8小时×1.5×加班小时数。武汉中院判过:运营总监离职前月平均工资12,844.9元,考勤记录和学员家长证言证明工作日延时加班46小时,公司被判支付延时加班费5,093.67元,另付法定节假日加班费8,858.6元。
案例:总监的工作日加班
王十朋(化名)2017年11月22日入职武汉汉阳一家教育培训公司的分公司,担任校区运营总监,合同约定月工资12,000元加餐补。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上午9点半到下午6点。2019年9月26日,公司以他多个月没有完成保底业绩为由解除合同。他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12,844.9元。
他申请仲裁,之后双方都起诉。关于加班,公司的说法是:加班要先审批,没审批的不认。
武汉中院查明并认定:
- 公司「加班须经审批」的制度是2018年6月4日才开始执行的,之前那段时间不能用这条规定否认加班;
- 他提交的考勤记录和学员家长的证言,能证明2017年12月到2018年6月4日之间存在加班;按考勤表扣除每天1.5小时午休后,超过8小时的部分共46小时;
- 工作日加班费:12,844.9元÷21.75天÷8小时×46小时×150%=5,093.67元;
- 另有元旦、端午、春节、劳动节等5天法定节假日上班,按300%计算:12,844.9元÷21.75天×5天×300%=8,858.6元;
- 2018年6月4日之后的延时加班,他没能证明走过审批,不予支持。
因为业绩不达标解除,公司另需支付经济补偿25,689.8元。公司还提出「多付过工资,要抵扣」,因为没有证据、也没有先经过仲裁,法院没有支持。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加班费1.5倍、2倍、3倍分别对应三种情形: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按150%;休息日加班又不能补休的按200%;法定节假日上班按300%,且不能用补休抵。算小时工资时,月工资先除以21.75天,再除以8小时。
本案的关键是证据和制度的生效时间。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但只能约束制度生效之后;之前的加班,员工用考勤记录和证人证言证明了,就要付钱。职位高、是管理岗,并不当然不算加班,除非公司依法办了不定时工作制审批。
依据的规定
-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二百;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支付不低于百分之三百。
- 《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小时工资=日工资÷8小时。
实务提示
- 平时就保存打卡截图、工作群消息、邮件发送时间,这些能直接证明下班后还在工作。
- 公司有加班审批制度的,留意制度何时公布、你是否签收;补签的制度管不到之前。
- 加班费基数怎么定,参见加班费基数怎么算;证据不够时谁举证,参见加班证据怎么收集;周末加班看周末加班能用调休抵吗。
常见问题
月薪1万,工作日加班2小时,加班费多少?
10,000÷21.75÷8×1.5×2≈172.41元。基数有约定且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一般按正常出勤的月工资。
加班费是按基本工资算还是全部工资算?
要看合同约定和工资结构。武汉的案子里,没有约定加班基数时,法院多按劳动者正常出勤的应发工资计算。
公司说我是管理岗,没有加班费?
管理岗不等于不定时工作制。只有经人社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才不按延时加班计算。
判例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01民终7108号民事判决书,2020-10-09(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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