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前离职,年终奖还能要吗?
简答:看年终奖的性质和约定。干满了整个考核年度、公司又拿不出绩效不达标证据的,法院支持过按发放办法补发;合同里明确约定「发放日仍在职才发」、劳动者又是被合法解除的,法院也支持过不发。没有约定的,多按公司制度和实际做法判断。
两个结果不同的案例
支持的:王魁(化名)2017年2月27日被公司合法解除劳动合同,他主张2016年的年终奖。武汉中院认为,年终奖虽然属于企业自主管理范畴,但属于劳动报酬,企业不能设定「提前离职不享有年终奖」这样的条件来免除支付义务;他离职时已经为公司提供了2016年全年的劳动,公司没有证据证明他绩效不达标,一审按公司的发放办法判付一个月基本工资5,200元,予以维持。
不支持的:柳毅(化名)在某银行工作,录用函明确约定,所有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是发放之日仍受聘于银行、双方都没有发出解除通知。银行一般在次年3月或4月发上年度奖金。2016年8月17日,银行因他报销不实,依据经民主程序制定并公示的制度合法解除了劳动合同。他要求2016年1到8月的年终奖75,599.06元。武汉中院认为录用函的约定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应当遵照执行,不予支持。
怎么看自己的情况
- 合同、录用函、薪酬制度里对年终奖有没有写发放条件;
- 年终奖是固定的「第十三个月工资」、年薪的一部分,还是看效益和绩效的奖励;
- 是自己走的、被合法解除的,还是被违法解除的;
- 有没有干满一个考核年度,绩效是否达标。
依据的规定
- 《劳动合同法》第三条、第四条: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有约束力;涉及劳动报酬的规章制度要经民主程序并公示。
-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工资总额包括奖金。
实务提示
- 年终奖本来就是年薪的一部分、属于约定工资的,离职也要发,见罚款扣工资合法吗里的案例。
- 年终奖打算发了再走的,先弄清楚公司的发放时间和条件。
- 各地法院对「发放日在职」条款态度不完全一样,以当地为准,可问12333。
常见问题
被公司违法辞退了,年终奖还能要吗?
是公司违法解除导致你不能在发放日在职的,不少法院会支持按比例发放。
年终奖算不算经济补偿的基数?
算,见经济补偿基数包括年终奖吗。
拿了年终奖再走,公司要求退回呢?
已经按制度发放的劳动报酬,公司一般不能要求退回,除非有合法有效的约定。
判例来源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01民终5894号民事判决书,2017-11-22(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7)鄂01民终6187号民事判决书,2017-12-01(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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