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不交社保合法吗?不合法,辞职还能要经济补偿

简答:不合法。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公司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试用期不交社保」没有法律依据。员工可以要求补缴;公司因此不交社保的,员工辞职还可以要经济补偿。武汉中院判过:会计师事务所试用期3个月没交社保,公司辩称「只是试用期没交」,法院不采纳,判支付经济补偿15,111.66元。

用武汉社保补缴与滞纳金计算器算一算

案例:试用期3个月没交社保,离职时要了经济补偿

刘翠翠(化名)2017年10月23日入职武汉一家会计师事务所分所当审计员,签了3年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到2018年1月23日。事务所的薪酬办法规定,试用期员工拿固定工资、不享受正式员工福利待遇。

事务所从2018年3月起才给她交社保。2017年11月到2018年1月,她自己在江岸社保处的流动人员专户交了基本医疗保险,共927.99元。2019年5月5日,她给事务所寄出离职申请,随后申请仲裁,要求经济补偿、补发奖金和加班费等。

事务所说:只是试用期没交社保,不应支付经济补偿。

法院认为:

  • 《社会保险法》要求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登记,事务所没有为她缴纳2017年11月至2018年1月的社保,「仅在试用期未缴纳」不是免责理由;
  • 事务所没依法交社保,她可以据此解除合同,事务所应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基数中,事务所承担的社保和公积金、电脑折旧补偿不算工资,质量奖、绩效补助奖、年终奖要算,月平均工资7,555.83元,补偿15,111.66元(2个月);
  • 她自己交的医保927.99元,事务所已无法补缴,一审判事务所补偿,二审维持;
  • 另外支付2018年质量奖10,000元、未休年假工资1,389.58元、2019年5月工资1,042.18元、试用期休息日出外勤的加班工资3,383.91元。

她主张试用期也该享受外勤补助,因为合同约定待遇按薪酬办法执行、入职时已经告知,法院没有支持。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不是「考察期」「实习期」,社保、最低工资、加班费这些法定义务一样不少。常见的说法和对应的规定:

员工这边,如果试用期被漏缴,可以向社保征收机构要求补缴;自己临时在个人窗口交了的,留好缴费凭证,之后可以向公司主张。

依据的规定

  • 《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第十一条。

实务提示

常见问题

试用期辞职,能以不交社保为由要补偿吗?

可以。法定的解除理由不区分试用期和转正后。辞职时要书面写明是因为公司没交社保。

公司说转正后给补缴,可以吗?

补缴本身是公司的义务,但期间漏缴可能影响医保报销、失业金月数等,最好按月查缴费记录。

判例来源

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鄂01民终8444号民事判决书,2020-11-24(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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