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不发,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吗?年终奖属于工资,仲裁时效、证据和怎么写请求
简答:可以。年终奖是奖金,奖金属于工资总额,公司不发引起的争议属于劳动报酬争议,先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不收费。还在职时追讨,不受一年时效限制;离职后要在离职之日起一年内申请。要拿下来,关键看三点:有没有约定或制度写明发放条件、你是否已经达到条件、公司能不能证明你没达到。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83号:员工在年终奖发放前被公司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解除,公司拿不出他业绩不达标的证据,二审判公司支付年终奖税前138,600元。
案例:年终奖发放前被解除,公司拿不出业绩不达标的证据,判发
这是最高人民法院2022年7月发布的指导案例183号。
房某(化名)2011年起在一家人寿保险公司上班,任战略部高级经理。2017年10月公司调整组织架构,撤销战略部,她的岗位没了。双方协商近两个月没谈拢,公司在2017年12月29日以「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一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手册》写着:年终奖按公司业绩和员工表现计发,员工在奖金发放月或之前离职的,不能享有。公司每年3月左右发上一年的年终奖。
房某经劳动仲裁后起诉,要求包括2017年度奖金在内的多项费用。一审法院按员工手册驳回了年终奖请求。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9年3月4日(2018)沪02民终11292号判决改判:解除不是房某的过错,也不是她主动辞职;她干满了2017年整年,公司没有举证她的业绩和表现不符合发放标准,「发放前离职不能领」这一条用在她身上缺乏合理性,公司应支付2017年度年终奖税前138,600元。
简答
- 能申请仲裁。年终奖是奖金,奖金是工资的一部分。公司不发,属于劳动报酬争议,要先走劳动仲裁,不能直接起诉。仲裁不收费。
- 时效。还在职时追讨拖欠的劳动报酬,不受一年时效限制;已经离职的,要从离职那天起一年内申请。
- 能不能拿到,看约定和条件。合同、offer、员工手册、绩效方案里写了发放条件或标准,你已经达到,公司不发,支持的可能性大。公司从来没承诺过、完全由公司按经营情况决定发不发的,要求发放就比较难。
- 公司要拿证据。业绩考核材料、发放记录多数在公司手里,公司说你不达标,要它举证;拿不出来的,仲裁和法院一般不采信。
- 「发放前离职不发」不是一律有效。按指导案例183号,被公司解除、不是你自己的过错,又干完了全年,公司拿不出你不达标的证据,这条规定挡不住你要年终奖。如果是你主动辞职,或者合同明确约定发放日在职才发,结果可能不同,见本站问答《年底前离职,年终奖还能要吗?》。
依据的规定
-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83号裁判要点: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劳动者的离职原因、离职时间、工作表现以及对单位的贡献程度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规定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不能享有年终奖,但劳动合同的解除非因劳动者单方过失或主动辞职所导致,且劳动者已经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的工作业绩及表现不符合年终奖发放标准,年终奖发放前离职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支付年终奖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国家统计局)第四条: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个部分组成。第七条:奖金是指支付给职工的超额劳动报酬和增收节支的劳动报酬。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四)项: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适用本法。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第二款: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七条第(一)项: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三条: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
实务提示
- 先把能证明「承诺过、条件达到了」的材料存好:劳动合同和offer里关于年终奖的条款、员工手册或奖金制度、绩效考核结果、往年年终奖的工资条或银行流水、领导在微信或邮件里说过的发放标准。
- 公司说「今年效益不好不发」「没审批」,让对方用微信或邮件写下来。拒发理由写清楚了,仲裁时就按这个理由审。
- 仲裁请求写具体金额和计算方式,比如「支付2025年度年终奖××元(按奖金制度第×条,月工资×个月)」。金额不清楚的,可以按往年发放标准算,并申请公司提交考核和发放记录。
- 向劳动合同履行地或公司所在地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申请书怎么写见《劳动仲裁申请书怎么写》,时效细节见《劳动仲裁时效》。
- 公司以「流程没走完、还没审批」为由不发的,可参考指导性案例182号,见《公司说奖金还没审批,能要吗》。
常见问题
合同里没写年终奖,还能仲裁要吗?
可以申请,但要证明公司有发放年终奖的承诺或惯例,比如员工手册、往年连续按固定标准发放的记录、公司公告。完全没有约定、也没有固定做法的,仲裁委通常认为发不发由公司自主决定,支持的可能性小。
年终奖不发,我能以拖欠工资为由辞职要经济补偿吗?
要看具体情况。条件明确、金额确定、已经到了应发时间公司却不发的,属于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有被认定可以解除并要经济补偿的可能;奖金本身还有争议(比如是否达标说不清)时,被认定的难度大。这样走之前,先保存好证据,最好咨询当地仲裁委或律师。
年终奖的仲裁是一裁终局吗?
追索劳动报酬,单项裁决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12个月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条),仲裁裁决对公司是终局裁决,公司不能再起诉,只能在规定期限内申请撤销;你不服的,仍然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起诉。
离职已经超过一年了,还能要年终奖吗?
一般不行。离职后追讨劳动报酬,时效从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算一年。中间有向公司书面主张、公司书面同意支付等情况的,时效可能中断重新起算,需要有证据。
判例来源
最高人民法院指导案例183号(2022-07-04 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22-07-06 发布)
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018)沪02民终11292号民事判决书,2019-03-04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第六条、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七条、第四十七条、第五十三条
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第七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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