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算劳动关系吗?在校实习一般不算,毕业后接着干就算,没签合同要付二倍工资
简答:在校学生以实习为目的到单位工作,一般不认定劳动关系,单位给的钱属于实习补助;拿到毕业证后继续在单位上班,从毕业次日起就建立劳动关系,单位要签劳动合同、交社保。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判过一起:学生毕业前两个月去一家体育文化公司当游泳教练实习,毕业后接着干了一年半,单位一直没签合同,法院按毕业时间算劳动关系起点,判单位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差额36,830元。
案例:毕业前去实习,毕业后接着干,一直没签合同
王异(化名)是应届大学生,2016年6月30日毕业。毕业前的5月,她到武汉一家体育文化公司当游泳教练实习,每月拿2,000元。毕业后她继续留在公司,工资变成底薪2,000元加提成,2017年月均收入约9,000元。公司一直没有和她签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交社保,还收了她3,000元押金。
2018年1月19日,她填了离职申请表离职,表上没写辞职原因。2月26日她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付未签合同的二倍工资、经济补偿等。仲裁裁决公司付部分二倍工资差额、退押金、补发1月工资、开离职证明,她不服起诉。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法院的判法:
- 毕业前的实习不算劳动关系。她当时是在校学生,以实习为目的去公司,公司给的钱是实习补助,不是工资。
- 毕业次日起算劳动关系。2016年7月1日起双方建立劳动关系,公司应在一个月内签合同。从2016年8月1日起应付二倍工资,到2017年6月30日满一年为止;2017年7月1日起视为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二倍工资有一部分过了时效。法院认为二倍工资差额是惩罚性赔偿,不属于劳动报酬,仲裁时效按月分别计算。她2018年2月26日才申请仲裁,只有2017年2月26日至6月30日这段没超时效,按实发工资(含提成)算出差额36,830元。
- 经济补偿没支持。公司虽然一直没交社保,但工资从没拖欠;她离职时没写原因,又是入职近两年后才以欠缴社保为由主张被迫辞职,法院不采信。
- 押金3,000元退还,1月工资1,563元照付,公司出具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这个案子说明什么
- 看身份,也看目的:在校生以完成学业为目的实习,一般不认定劳动关系;拿到毕业证后还在原单位干,就是正式员工,单位的签合同、交社保义务从这时开始。
- 二倍工资要早主张:本案一审法院按月分别计算时效,晚一个月申请就少一个月。各地对二倍工资时效的算法不完全一样,越早申请越稳妥。
- 因欠缴社保辞职,要写明理由:想以公司欠缴社保、欠薪为由解除合同并要经济补偿,辞职时就要书面写明理由,不能只填一张空白离职表。
- 押金不能收: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以担保等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收了要退。
依据的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
实务提示
- 没签合同的二倍工资怎么算,参见入职没签劳动合同,能要二倍工资吗。
- 签满一年没签合同会怎样,参见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以欠缴社保为由辞职要注意什么,参见公司不交社保,我辞职能要经济补偿吗。
- 申请时效怎么算,参见劳动仲裁时效。
- 没合同怎么证明劳动关系,参见怎么证明和公司存在劳动关系。
常见问题
实习期间受伤了,算工伤吗?
在校生实习一般不认定劳动关系,通常不能按工伤处理,而是按一般人身损害找实习单位或学校主张赔偿。已经毕业、正式上岗的,按工伤处理。
已经拿到毕业证,公司还说我是“实习生”,只给实习工资,合法吗?
毕业后在单位提供劳动、接受管理、领取报酬的,是不是劳动关系看实际用工情况,不看公司怎么称呼。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公司还应签合同、交社保。
实习期和试用期是一回事吗?
不是。实习针对在校学生,一般不形成劳动关系;试用期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试用期员工已经是劳动者,参见只签了试用期合同,算签了劳动合同吗。
判例来源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2018)鄂0192民初1579号民事判决书,2018-07-20(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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